建设美丽新宁夏 天更蓝 地更绿 水更清
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,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宁夏党委、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,宁夏的生态文明法律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,全社会生态文明的认识和理念明显增强,政府各部门协同抓环保的局面基本形成,生态环境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,生态环境执法力度空前加大,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宁夏党委、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,宁夏的生态文明法律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,全社会生态文明的认识和理念明显增强,政府各部门协同抓环保的局面基本形成,生态环境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,生态环境执法力度空前加大,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。
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,要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。宁夏生态环境部门凝聚力量、引导群众,调动各方力量,整合各种资源,创新方式方法,用“风清气正”涵养政治强、本领高、作风硬、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队伍,精心守护自然生态的“山清水秀”,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广泛凝聚正能量。
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、法治,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、最严密的法治,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。近年来,宁夏先后出台了《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》等一系列政策,先后颁布了《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》《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》《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》《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》《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规,基本建立起覆盖各类环境要素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,推进宁夏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不断提标,推动美丽新宁夏建设迈出新步伐。
宁夏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,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,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,持续高位推动这场全社会参与的战役。建立健全省级领导包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机制,出台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,实现了地级城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、专项督察的全覆盖。